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準備指引(1130229)

●備審資料準備指引補充說明:一、 109學年度以前已畢業生或未使用學習歷程檔案應屆高三畢業生或持境外學歷或同等學力報考考生,需依本校校系分則與審查項目(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學習歷程自述或學系規定上傳項目等)整理備審資料並上傳。二、 學系所列的審查項目非全備,也可用下列項目代替,本校採多資料參採評分:1. 考生如以境外學歷、同等學力報考或屬於參與高中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或因其他因素,致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如學習計劃書、學習狀況報告書等等),並於該成績證明內述明原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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