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臺北校區博士班考生,請於114年4月19日(星期六)依下表指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報到參加面試。
一、注意事項:
- 本招生考試不印製應考證,請考生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 (國民身分證得以護照、居留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正本代替)應試。未攜帶者依招生簡章附錄二「實踐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 面試當天考生應攜帶資料及注意事項,請依【招生簡章】內各學系之規定。
- 請勿攜帶任何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項物品。
- 若有任何應試相關問題,請聯絡博士班(上班時間來電02-25381111轉8009),或招生試務組(分機2111)